1、接待、受理或移交消费者投诉。对于事实清楚、情节简单、适用简易程 序的消费者投诉,联络点可以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义出具调解协议书;对于需要向有关方面调查取证或涉及违法行为的消费投诉,联络点将及时移送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处理。
2、发动、接受群众对制假售假、无证无照经营、欺诈侵权等违法经营活动的举报。
3、利用现有的社区管理机制,做好辖区内经营、消费状况的资料收集、整理、反馈、动态分析工作,发挥情报中转站的作用。
4、采取多种形式,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市场监管职能介绍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宣传辅导。
5、对市场监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及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